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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自由》讀書筆記(精選24篇)
《論自由》是英國思想家約翰·斯圖亞特·穆勒創(chuàng)作的政治學著作,該書以洪堡的“人類以最豐富多彩的姿態(tài)發(fā)展,這是絕對的、本質的、重要的”開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這本書的讀書筆記,歡迎大家閱讀!
《論自由》讀書筆記 1
這幾天關注兩位博友關于自由的一場論戰(zhàn),現(xiàn)在,爭論還沒有平息,盡管其中一位已經擺出退出的姿態(tài)。受這場論爭的啟發(fā),我重新翻出約翰·密爾的《論自由》,其中一些論點可能會使我們悟到,今天我們關于自由的看法,并不比這位一個半世紀前的自由論者更加高明。
約翰·密爾分三個部分討論自由問題,分別是“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論個性為人類福祉的因素之一”、“論社會駕于個人的權威的限度”,我對這三個部分之間關系的看法是,第一部分是自由的本質,第二部分是實現(xiàn)人類自由的方法,第三個部分論述個人自由與集體的關系。
個體的個性是自由實現(xiàn)的內部條件,我們現(xiàn)在更多關注外部環(huán)境的不成熟,甚至惡劣,完全忽視了這個內部條件的重要性。
為什么個性這么重要?
“我的意思還不是說,他們在合乎習俗的與合乎自己意向的兩種事情相比之下,舍后者而取前者。他們還不是這樣;他們根本是除了趨向合乎習俗的事情外便別無任何意向。如此說來,是心靈本身屈伏在枷鎖之下了。甚至在玩樂的事情上,他們首先想到的也是投眾合時;他們歡喜在人群之中;他們止是在一般常做的事情之中行其選擇。
趣味上的獨特性,行為上的怪僻性,是和犯罪一樣要竭力避免的。這樣下去,由于他們不許隨循其本性,結果就沒有本性可以隨循。他們的人類性能枯萎了:他們已無能力再有任何強烈的愿望和生來的快樂,一般也沒有是各人自生自長、本屬各人自己的'意見和情感。這樣的人性的情況是可取呢,還是不可取呢?”
個性的發(fā)展與表現(xiàn)的限度:
“人類要成為思考中高貴而美麗的對象,不能靠著把自身中一切個人性的東西都磨成一律,而要靠在他人權利和利益所許的限度之內把它培養(yǎng)起來和發(fā)揚出來。”下面的例子對這個限度作了很好的解釋:
“譬如有個意見說糧商是使窮人遭受饑餓的人,或者說私有財產是一種掠奪,它們如果僅僅是通過報紙在流傳,那是不應遭到妨害的,但如果是對著一大群麕聚在糧商門前的憤激的群眾以口頭方式宣講或者以標語方式宣傳,那就可加以懲罰而不失為正當。”
于是約翰·密爾那條振聾發(fā)聵的“原則”就呼之欲出了:
“本文的目的是要力主一條極其簡單的原則,使凡屬社會以強制和控制方法對付個人之事,不論所用手段是法律懲罰方式下的物質力量或者是公眾意見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它為準繩。這條原則就是:人類之所以有理有權可以各別地或者集體地對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動自由進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己防衛(wèi)!
《論自由》讀書筆記 2
約翰·密爾的經典著作,看之時感悟頗多,雖然都是些瑣碎的雜感,但也不妨寫下來看看。
密爾的觀點其實不多,粗略的整理一下也就如下:思想和言論的自由,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概而言之,密爾認為思想不應該被禁止,無論好壞與否,所有人都應該有自由思考的權利。少數者的主張也不應該被打壓,要允許他們有說話的權利。個人自由不應該傷害到他人權益,否則社會有權利剝奪個人的自由。
個人很喜歡密爾關于自由的闡釋,在書中作者不斷的在思辨,在討論自由和自由的限度究竟何在,該怎么劃分等等。言自由,其實最想講的是密爾所言的自由精神,中國缺的就是自由的精神。之前看奧威爾的現(xiàn)代經典《1984》,看過的人都知道,那是一本偉大的政治預言性小說,奧威爾想說的或許很多,而我們能從其中得到的也很多。極權主義是真實存在著的,且在每時每刻壓迫者我們,只要我們追求自由的腳步不停下,只要是走在走向自由的路上,那么總有一天我們會是自由的。我喜歡那句話:不踏出第一步,你永遠都到不了遠方。
密爾在書中反復的思辨著個體自由和群體之間的利益到底該怎么界限,他認為當個人自由不侵犯到別人的權益時,集體或國家就無權干涉該個體的'自由;而一旦個人自由侵犯到他人的話,國家就有權利剝奪該個人的自由。我們的承認密爾的偉大,我私底下認為這是現(xiàn)代社會賴以生存的秘訣。我們有自由,但我們的自由不該傷害到他人。國家有權利,但是也不能平白無故的傷害我們。密爾認為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而言,個體是應該受社會的管制的。而此種特定情況只出現(xiàn)于當個人的一些行為影響到別人,或者說傷害到了別人的合法權益之時,社會才有資格對該個體進行管制或懲處。除此之外,社會是無權干涉?zhèn)體的自由的。即就是說,當個體的行為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時,社會便無權干涉?zhèn)人自由,個人自由應該得到保障。這個和盧梭的那句經典有異曲同工之妙:人生而自由,但無往而不在枷鎖之中。
密爾有一句名言是這樣的:假使全體人類減一執(zhí)持有一種意見,而僅僅一人持相反意見,這時人們要是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 要是人類沉默更為正當。與這一句相同的是這樣的:如果發(fā)現(xiàn)有些人在什么問題上成為舉世明顯一致的例外,即舉世是居于正確方面。那些少數異議者也總是可能有其值得一聽為自己辯說的東西,而假如他緘口不言,真理就會有所損失。這是一種完全站在少數者的立場來思考問題的思維,一個合格的知識分子所站的立場我想就該是如此,當整個社會陷入到一種集體固式思維之時,密爾的這種觀點就看來有著一定的合理性,且是必不可少的。當我們不再用經濟的巨大發(fā)展來掩蓋我們制度的虛弱,不再用集體用國家用民族來淡化個人的個性的時候,那才是自由國度的開始。
王小波有一篇雜文叫做《沉默的大多數》,大概就講了一個主旨是為了我們的自由我們要說話,不要沉默。他認為沉默者是沒有話語權的弱者,而我們應該為他們說話。密爾也有一句名言是這樣的:不僅應予以寬容而且應予以鼓勵和贊助的是在特定時間和特定地點適居于少數地位的那一個,因為那個意見當時代表著被忽略了的利益,代表著人類福祉中有得不到分所應得之虞的一面。只要人們還被迫兼聽雙方,情況就總有希望;而一到人們只偏注一方的時候,錯誤就會硬化為偏見。這個我覺得我們應該好好的借鑒,如果有很多人都這么想的話,那么這個社會的進步總是有希望的。聯(lián)想到現(xiàn)實,現(xiàn)在很多人覺得中國的改革無望,進行了一些嘗試之后,然后就是各種失望,灰心喪氣,由熱血青年馬上成為一個犬儒主義者,要么就徹底的垮下去了。問其原因,莫不過是現(xiàn)實殘酷啊,生活困難啊什么的。好吧,我承認這個是很難,但我們總該多堅持些時候,少年一場,最重要的還不是這根骨頭。
在年輕的時候總是妄想著要改變一切,等到被生活的錘子錘了之后就嫣了,再也想不出什么古怪的想法,做不出什么偉大改變了。還好,我現(xiàn)在還年輕,沒挨過生活的錘子,骨頭還硬朗,我至少要撐到我撐不住的那天再說放棄。
王小波在他的書中寫道:我在荒島上迎接黎明的到來,F(xiàn)在,我也去守著這個荒島,等著春天黎明的到來。
《論自由》讀書筆記 3
《論自由》成書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讀此書,仍然覺得很有啟發(fā),很多觀點用在當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說,真存在所謂符合社會規(guī)律性的言論,那《論自由》中的某些觀點應該也可以歸入這類言論。
一、第一章內容簡單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書所討論的自由的范圍。對于自由的討論,歷來是哲學界、政治學界、法學界的熱門論題,經久不衰。本章開始就提到,這篇論文不是所謂意志自由,這里所要討論的是所謂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也就是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權力的性質和限度。
在這個前提下,作者又開始討論不同時期不同情況下的自由。歷史上的自由,是對統(tǒng)治者暴虐統(tǒng)治的防御。這時候,愛國者的目標就在于給統(tǒng)治者運用權力劃定一定的限制,而這個限制就是他們所謂的自由。謀取這種自由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取得統(tǒng)治著對某些自由權利的承認。另一種是通過憲法。但是現(xiàn)在(指作者的時代),“人民對于管治者之成為一種獨立的權力而在利害上與他們自己相反對時,已不復認為是一種自然的必要。”人們可以選出自己的代表對國家進行治理,并且可以隨時撤換,意義已經大于對統(tǒng)治者權利的限制,“統(tǒng)治著應當與人民合一起來,統(tǒng)治者的利害和意志應當就是國族的利害和意志。統(tǒng)治者的權力,就是國族自己的權力。
以此,有人認為“人民無須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權力”,作者對此做了反駁,實際情況是,“人民會要壓迫其自己數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種妄用權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亞于任何他種。”“要限制政府施用于個人權力這一點……也仍然絲毫不失其重要性!弊髡哂诌M一步指出,“當社會作為集體而凌駕于構成他的個別個人時,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過其政治機構而做出的措施!眱H防御官府是不夠的,還要防御得勢力輿論和得勢感想的暴虐。集體意見對于個人獨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輿論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來起作用的事情,還要由輿論來辦!弊髡咄ㄟ^分析,認為決定那些在法律懲罰或者輿論支持之下的行為準則的主要東西,是社會的好惡或社會中一些有勢力的部分的好惡。
作者以英國的情況為例,分析了人們在特定事務上所持的態(tài)度完全取決個人的擇取,而毫無準則。以此,表明本文的寫作目的',“即使凡屬社會以強制和控制方法控制個人之事,不論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懲罰下的物質手手段或是公眾意見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他為準繩。這條原則就是,人類之所以可以有理有權可以個別地或者集體地對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動自由進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己防衛(wèi)!彼認為,任何人的行為,只有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須對社會負責。在僅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獨立性在權利上則是絕對的。對于本人自己,對于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人類自由的適當領域有三個方面,意識的自由;趣味和志趣的自由;個人間聯(lián)合的自由。
二、幾點感想
1、密爾骨子里體現(xiàn)出的作為資產階級的自己優(yōu)越感。讀完第一章,我除了認同密爾很多觀點外,也深深體會到他自身所表現(xiàn)出來的優(yōu)越感。本書成于19世紀中下葉,那時候正好是資本主義蓬勃發(fā)展的時期,思想界也非;钴S,密爾在第一章的論述中,很多地方沒有論證,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觀點。似乎很多觀點是不證自明的。他所講的自由是有社會條件的。比如,他認為,對于那種種族自身尚可視為未屆成年的社會當中的一些落后狀態(tài),也可以置諸不論;在對付野蠻人時,專制政府正是一個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為著使他們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這一目的而得以投現(xiàn)而顯為正當。自由,作為一條原則來說,在人類還未達到借自由的和對等的討論而獲得改善的階段以前的任何狀態(tài)中,是無所適從的。但哪種種族族可以看作未屆成年,哪些人是野蠻人?什么時候人類達到了借自由和對等的討論而獲得改善階段?這些密爾都沒有回答,從這些描述中,他并不認為,所有的人或者種族都配擁有他所說的自由。但他還在書中提到,在舊日,存在臣民或者某個階級的臣民和政府之間的爭斗時,那時的自由是指對于統(tǒng)治者暴虐統(tǒng)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時間維度拉長了。
2、密爾所強調的“對社會負責”標準只是描述意義上的,既沒有說出它們的范圍,也沒有說出為什么會這樣。比如,他強調,為了“自己防衛(wèi)”或者說他人的利益的時候,個別的或者集體的違背個人意志是正當的。一個人僅需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對社會負責。凡系顯一個人在義務上當作而不做時,就可要求他對社會負責,這是正當的。我在閱讀過程中,特別想尋找一個答案,如何避免多數人的暴政?可惜沒有找到。
3、密爾對“權力”討論遠遠大于對“權利”兩個詞的運用。我只看了翻譯版,沒有看過原版,也沒有了解過密爾的時代對“power”和“right"的認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論自由》,我總覺得是討論rihgt要多一些,但感覺這部分內容反而討論power多一些?赡芘c論文開始提到的討論主題有關,即“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
4、密爾對法律和輿論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啟發(fā)。他意識到法律的懲罰性和輿論的壓力對個人的影響,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紹輿論問題,這是難能可貴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國的道德標準大部分出自占優(yōu)勢的階級利益或階級優(yōu)越感。人們遵守的來自法律或者道德輿論的所謂社會準則,其實就是社會的好惡,或者是社會中占優(yōu)勢的勢力的好惡。
5、密爾所主要討論的是政治自由問題。即政府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當性何在?人們所享有的社會自由主要有那些?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內容。對于政治學初學者認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導作用。盡管我讀完還有很多迷惑,但是對于密爾在觀點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論述上的邏輯性,還是很佩服。
理解比較淺薄,暫記流水賬于此。
《論自由》讀書筆記 4
很薄的一本書,晦澀的長句,讓我如同咀嚼一塊生硬的糟餅,咽不下吐不出。
密爾對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甚廣,尤其是其名著《論自由》,更被譽為自由主義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也與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一道,被視為報刊出版自由理論的經典文獻。這部著作的要義能夠概括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得干涉;只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理解社會的強制性懲罰。這就是密爾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利界限,所以,1903年當嚴復第一次把《論自由》介紹到中國來時,書名就叫《群己權界論》。當我看到嚴復先生所翻譯的這個標題,似乎這更是密爾所要表達的主旨。
整本書的建構清晰易懂,完全與其行文資料不同,開章引論,于后三章分述,末章敘述其應用。在《論自由》一書中,密爾所謂的個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這也是他所論自由區(qū)別于前人如自然法學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靠于社會,而是獨立于社會之外的天賦權利。在老師在指定書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嘗試著去讀這本論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網絡上搜索,《論自由》是新聞傳播學必讀的課外讀物,事實如此,密爾本書的重點也在于第二章——《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密爾在第二章的末尾總結論證了思想言論自由在認識上的好處,那里有必要摘抄下來,因為這一系列的論證對推動自由主義的發(fā)展和傳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義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聲譽。論證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見被迫緘默下去,據我們所能確知,那個意見卻可能是真確的。否認這一點,就是假定了我們自己的不可能錯誤性。不可能錯誤性的提出是密爾論證言論自由的重要論據,沒有什么不可能錯誤,故而,任意意見都可能去發(fā)布。第二,縱使被緘默的意見是一個錯誤,它也可能,而且通?偸,內含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題目上的普遍意見亦即得勢意見也難得是或者從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敵對意見的'沖突才能使所遺真理有機會得
到補充。密爾在這第二點上確定了錯誤意見的存在的好處,它之所以存在是對既存真理的一種補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備性。第三,即使公認的意見不僅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實際遭受到猛烈而認真的爭議,那么理解者多數之抱持這個意見就像抱持一個偏見那樣,對于它的理性根據就很少領會或感認。這一點簡直是太有說服力,反對意見的提出,就會逼迫持有者去說服反對者,而一旦持有者沒有從根本上體會真理,那么只會被反對者所識破,只因為有反對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點,教義的好處本身也會有喪失或減少并且失去其對品性行為的重大作用的危險,因為教條已變成僅僅在形式上宣稱的東西,對于致善是無效力的,它妨礙著去尋求根據,并且還阻擋著任何真實的、有感于衷的信念從理性或親身經驗中生長出來。
密爾所宣稱的自由畢竟是離不開社會的,人是一個能夠自由發(fā)展的、任其隨自己喜好的態(tài)度去生活。但是,他也務必區(qū)分自己自由的權利界限,在密爾的自由論中,自由,也就是不能損害到他人的利益。這也是我所能讀懂的層次,在不干涉他人權利、不損害他人利益的狀況下,你是能夠干任何你想干的事情的。當然,政府也不能干涉人們的這種自由,密爾理論中,政府過多干涉人們自由,會增加政府的權力,必須程度上會使人們陷入崇拜權力的狀況,從而喪失自己的自由觀念,依附于政府,而人們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受干涉,是有利于整個社會的發(fā)展,如前面密爾所述,意見就算有其真理性,但反對的或者不同的意見在必須程度上對其真理性是有所幫忙的。我是這樣體會的。
密爾的理論就先談到那里,本篇讀書筆記,我用了“讀不懂”來形容我所認識的自由,當然既是形容這部著作,也是形容我所看不懂的當今中國社會所謂的自由與民主,以及一些為人師所傳授的民主自由。是的,中國的民主自由是與當今世界所謂的民主自由有必須的距離,正如韓寒所講,在網絡上發(fā)表一些文章的時候,會有一個審批的過程,會有一些字會變成一些奇奇怪怪的符號,這都是在西方國家不能所遇見的狀況,這完全是政府干涉?zhèn)人言論自由的鐵證;蛟S,是有太多人只看社會的這一面,在我看來,整個社會是前進的,總有一些手段是務必要實行的,一些人總是在試想如果中國政府按照西方政府那樣做,該多好,我想問,多好是哪里多好?體制要變,民俗要變,人們要被強迫地去理解所謂的民主自由,時髦的說也就是突然“被民主”“被自由”,一個人總要被周圍的環(huán)境所感染,會慢慢適應,會逐漸去放下自己這方面的暢想,逐漸同化,不橫向比,縱向比,這種變化是很客觀的,橫向比,我們只能興嘆,有時候,我反而感覺西方國家安全感不是很強,一切都放開,在適當法律下,誰明白誰哪天會情緒變化,對他人怎樣樣?
自由,感性來講,只要是簡簡單單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能夠,必須要與自己過不去,那也沒辦法,有一批人在爭取西方式的自由,需要這樣的人,正如密爾在《論自由》里所說的的另外一個層次,每樣東西都有存在的理由,都能促進社會的進步的。
《論自由》讀書筆記 5
很薄的一本書,晦澀的長句,讓我如同咀嚼一塊生硬的糟餅,咽不下吐不出。
密爾對西方自由主義思潮影響甚廣,尤其是其名著《論自由》(OnLiberty),更被譽為自由主義的集大成之作,同時也與彌爾頓的《論出版自由》一道,被視為報刊出版自由理論的經典文獻。這部著作的要義可以概括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其他人和社會都不得干涉;只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接受社會的強制性懲罰。這就是密爾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利界限,所以,1903年當嚴復第一次把《論自由》介紹到中國來時,書名就叫《群己權界論》。當我看到嚴復先生所翻譯的這個標題,似乎這更是密爾所要表達的主旨。
整本書的建構清晰易懂,完全與其行文內容不同,開章引論,于后三章分述,末章敘述其應用。在《論自由》一書中,密爾所謂的個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這也是他所論自由區(qū)別于前人如自然法學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賴于社會,而是獨立于社會之外的天賦權利。在老師在指定書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嘗試著去讀這本論著,原因在于一次在網絡上搜索,《論自由》是新聞傳播學必讀的課外讀物,事實如此,密爾本書的重點也在于第二章——《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密爾在第二章的末尾總結論證了思想言論自由在認識上的意義,這里有必要摘抄下來,因為這一系列的論證對推動自由主義的發(fā)展和傳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義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聲譽。論證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見被迫緘默下去,據我們所能確知,那個意見卻可能是真確的。否認這一點,就是假定了我們自己的不可能錯誤性。不可能錯誤性的提出是密爾論證言論自由的重要論據,沒有什么不可能錯誤,故而,任意意見都可能去發(fā)布。第二,縱使被緘默的意見是一個錯誤,它也可能,而且通?偸,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題目上的普遍意見亦即得勢意見也難得是或者從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敵對意見的沖突才能使所遺真理有機會得到補充。密爾在這第二點上確定了錯誤意見的存在的意義,它之所以存在是對既存真理的一種補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備。
《論自由》讀書筆記 6
在現(xiàn)今這個“自由”泛濫的時期,自由已經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從古至今,對它的爭論沒有定論,而且還會無休止的進行下去。關于這個話題,19世紀英國思想家約翰·密爾也表達了他的獨特的觀點。在此書里,密爾探討了自由的涵義、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個性自由、社會權威的限度以及個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問題。雖然時過境遷,但是仍有絕大部分的內容至今仍會對我們產生啟迪。
說到自由,讓人不禁會想到這個問題: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種涵義,但密爾關注的是公民在國家中和個人在社會中的自由,即所謂的“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痹谝撝,密爾有一個生動的比方:“在一個群體當中,為著保障較弱成員免遭無數鷙鷹的戕賊,就需要一個比余員都強的賊禽受任去壓服它們。但這個鷹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亞于那些較次的貪物,于是這個群體又不免經常處于須要防御鷹王爪牙的狀態(tài)。因此,愛國者的目標就在于,對于統(tǒng)治者所施用于群體的權力要劃定一些他所應當受到的限制;而這個限制就是他們所謂自由!蔽艺J為,這就是公民在國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統(tǒng)治下人們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個抽象的含義,我們很難用幾句話或者幾個字就把它的全部內涵與外延概括出來,因此只能用一種現(xiàn)象來表述,密爾將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與“規(guī)則性自由”,所謂“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稱為“最原始的自由”,這種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會中,以強力為后盾,充滿血腥與殘暴的自由。
這種自由在整個社會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強力的大小決定,只要你擁有絕對的強力,凌駕于其它強力之上,你將擁有絕對的自由。而所謂的“規(guī)則性自由”也可以稱為“制度下的自由”這里的“規(guī)則”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們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須符合規(guī)則,是一種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時這種自由在整個社會中應該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約束,人人都從遵守法律中獲得自由!倍軤査澇傻,正是“規(guī)則性自由”,并堅決反對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這里我想討論幾組相互對立的詞組:個人與社會,被統(tǒng)治者與統(tǒng)治者,自由與權威。
相對于社會,個人永遠是個弱者,人們總是通過有限的理性去認識自己和社會,并通過法律使個人在社會中能夠占有一席之地,讓自己的意志得以表達,從而實現(xiàn)人在社會中的最大自由。密爾說:凡主要關涉在個人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個性,凡主要關涉在社會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社會。每一個人都受到社會的保護,每個人對于社會也就應該有一種報答,那么這種報答要以何種方式?或者還說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種行為準繩?在密爾看來,首先是彼此互不損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衛(wèi)社會或其成員免于遭受損害和妨礙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他自己的一份,這些條件,如果有人力圖規(guī)避不肯做到,那么社會是有理由以一切代價去實行強制的。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個人的行為要有一定界限,當一個人都行為有害地影響到他人的利益的時候,社會就對他有了裁判權。
這就讓我想到了人類文明最初的時期,那時國家被分為兩部分:統(tǒng)治者與被統(tǒng)治者,統(tǒng)治者掌握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用這些權利對于被統(tǒng)治者施以壓迫,剝奪他們的自由,當然人類的歷史就是一個爭取自由的過程,因此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統(tǒng)治者的權威被建立在選舉、授權的基礎上,他們不敢隨意施設自己的淫威,被統(tǒng)治者就以為統(tǒng)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辦事,認為個人自由和國家權威是統(tǒng)一的,但事實上,這是永遠不可能達成的理想狀態(tài),密爾認為,這種情形會產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數的暴虐,多數人的意志決定一切不屬于多數人的少數人的自由和權利被忽視;所謂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躍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視或受到壓迫。
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托克維爾對美國社會財政生活中已經顯露出苗頭的“多數的暴虐”憂心忡忡::“普選制度事實上使窮人管理社會。”“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沒有應當課稅的財產,國家的公共開支似乎只能使他們受益,而決不會使他們受害;其次,稍微有錢的人不難找到辦法,把賦稅的負擔轉嫁給富人,而只對窮人有利。這是富人當政時不可能出現(xiàn)的事情。因此,在窮人獨攬立法大權的國家,不能指望公共開支會有顯著節(jié)省。這項開支經常是很大的,這是因為立法抽稅的人可能不納稅,或者因為他們不讓賦稅的負擔落到自己身上。換句話說,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稅的人逃避納稅義務的政府。”(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上),董果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38—239頁。)這就表現(xiàn)出,民主做真正表達出的只不過是大部分人,或者說是在社會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斷的人們形成的一種普遍觀點,而這種觀點,終究不能表達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會總是在某種限度上干預到個人的生活,那么正確處理社會權威和個人自由之間的限度就顯得至關重要,找出一個在實際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爾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密爾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研究該問題,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從抽象權利的概念(作為脫離功利而獨立的`一個東西)引申出來而有利于我論據的各點,我都一概棄置未用。的確,在一切道德問題上,我最后總是訴諸功利的;但是這里所謂的功利必須是最廣義的,必須是把人當作前進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為根據的。密爾把個人放在第一位,重視個人的自由與社會權威對自由最小的干預,社會對個人施以權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與社會輿論,密爾就是要找到一條準則,不論所用方式是法律懲罰下的物質力量還是社會輿論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它為準繩。在經過正確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爾找到了這條原則。
即: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為自己的好處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避而遠之,這些就是社會對他行為表示不滿所能采取的正當步驟;第二,關于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應當負責交代,并且還應當承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如果社會的意見認為需要用它們來保護自己的話。密爾極力主張個人對社會的獨立性并對社會的積極作用持謹慎態(tài)度,這與密爾所處的時期有著一定的關系,由于當時的資本主義已發(fā)展到壟斷階段,個人的作用比起社會整體的作用已越發(fā)不明顯,使得該學說具有廣闊的群眾基礎。因此密爾提醒人們不要失去自己,因為“對于本人自己,對于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
對于一個人的自己的利益(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關切最深的,社會對于個人所懷有的關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間接地,因此社會權威無論以何種方式以對社會成員施以所謂的“保護”為理由,如果不被當事人允許或認同,那么對于社會成員的自由都是一種壓迫與威脅,需要加以阻止,以社會成員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見自由,無論社會發(fā)展到何種地步,我們一定要爭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討論自由與個性自由,這樣才會明清真理,糾正謬誤,因為唯一實稱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
《論自由》讀書筆記 7
《論自由》是英國資產階級哲學家、經濟學家、自由主義的著名代表人物。書中論述資本主義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權利,闡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項“原則”。關于“論自由”這本書,密爾在引論中開宗明義地說,他所要討論的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全書要義可以概括為兩條基本原則:
一、個人的行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個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不必向社會負責;他人對于這個人的行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進行忠告、規(guī)勸或避而不理。
二、只有當個人的行為危害到他人利益時,個人才應當接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社會只有在這個時候,才對個人的行為有裁判權,也才能對個人施加強制力量。
它將自由問題的探討從國家與個人延伸到社會領域,深化了啟蒙運動以來關于個人自由與政治自由的論述,成為自由主義理論體系的集大成之作,它對個人自由的強有力的熱情辯護,使之成為英文世界里捍衛(wèi)自由的經典。
在對付野蠻人時,專制政府正是一個合法的型式,只要目的是為著使他們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這個目的之得以實現(xiàn)而顯為正當,F(xiàn)在看來,密爾的這句話是相當政治不正確的。一個如此強調“自己對自己負責,他人無權干涉”的人,怎么會覺得用專制來“對付”一個民族是正當的呢?原來,在密爾看來,野蠻人的種族就好像人類中的未成年人,他們無法對自己負責,需要成年人的照管。可是,如果密爾的這種看法成立的話,那么我們的文明種族是怎么長大的呢?在人類剛出現(xiàn)的時候,可沒有其他人來幫助、照管這些“野蠻人”啊。
對于某些意見,因我們自己的判斷裁定其錯誤就拒絕傾聽,為了更充分說明這種做法的危害性,看來有必要把討論付諸具體的案例;而且最好我首先選擇那些最不利于我的例子,在這些例子中,反對言論自由的論點,無論是從正確性上還是從有用性上來說都被視為是最強有力的。
人類自由的適當領域包括:第一,意識的內向境地,要求著最廣義的良心的自由、思想和感想的自由、意見和情操的自由、發(fā)表和刊發(fā)意見的自由;第二,趣味和志趣的自由;第三,個人之間相互聯(lián)合的自由。假定全體人類減一執(zhí)有一種意見,而僅僅一人執(zhí)有相反的意見,這時,人類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要使人類沉默較可算為正當。
相應于一個人對自己的孤獨判斷之缺乏信心,他就常不免帶著毫不置疑的信托投靠在一般“世界”的不可能錯誤性。而所謂世界,就每個個人說來,是指世界中他所接觸到的一部分,如他的黨、他的.派、他的教會、他的社會階級。我們所謂的世界,只是我們接觸的那小小的一群人。雖然網絡時代讓地球變成了一個村落,然而作為一個個體,能夠接觸到的人和觀點終究還是少而又少的。在世界這只龐大的大象面前,我們永遠是盲人。所以,我們盲目相信“世界”的看法,和盲目相信自己的看法沒什么兩樣。
自由原則不能要求一個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如果在當今社會有完全的自由,那么我們的生活將會達到一個不一樣的階段。本書中提出最中心的就我們在不影響到別人的生活的情況下達到自己的絕對自由。但是現(xiàn)在的社會可以給我們有這樣的自由嗎?
《論自由》讀書筆記 8
自由,乃吾心向往之,而不能久得。逛卓越網時偶然看得《論自由》一書,介紹說此書主要解決個人與社會控制的關系問題,遂買下并決意靜心讀之。然至今,只讀了引論,有一點淺想,記之成陋文,望通讀后看到此文不會成笑話。
穆勒云,“雖有民主,而操縱力之國民,與權力所加之國民,實非同物。”此話乃針對所謂的民主國家而言。理論上的民主乃掌權者與被治者是一體的,因此國家的好惡就是人民的好惡,然而,實際中的掌權者與被管者不可能是一體,“人民的好惡”并不是整個國家的好惡,只是其中多數人的好惡,況且多數人的好惡也不是最多數人的好惡,或者實際上所謂的“多數人”只是少數人,這樣的政治體制就容易造成人民與人民之間相互劫持。穆勒感嘆道:“太白之豪暴,且無異于專制之一人!逼鋵,如斯統(tǒng)治較專制更殘暴。因為專制是讓人民明白地看到它的武斷專權,而這樣的統(tǒng)治是在暗地里施加百姓于“暴力”,表面卻打著民主的旗幟。拿蘇聯(lián)的無產階級專政來說,最后就流為了斯大林式的少數人專制:政治上控制從中央到地方的一切權力,人民卻沒有監(jiān)督黨和政府的權力;經濟上它可以“衛(wèi)星上天”,卻不能滿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思想文化上進行高度壟斷,書報檢查制度剝奪了公民的言論自由和創(chuàng)作自由,作家經常遭意識形態(tài)恫嚇。據索爾尼仁琴在《古拉格群島》中引用俄國刑法專家的統(tǒng)計,沙皇1876——1905年的30年間共處死486人,被斯大林在1930——1953年所謂23年中處以極刑的人是沙皇的一千多倍。此種“專制”無人民自由的國家,表面上是無產階級專政,實則是將國囚禁起來,里面的潰爛終會蔓延至表面的浮華。因而為國治理者,應當為民之權益謀事,萬不可將自己當做人民代表,卻把為自己謀權當成是在為人民謀權。
自由之初義乃不為外物所拘牽,無勝義也無劣義。有個性的人大多事上不為外物所牽,正如穆勒所說,個性就是個人具有獨立意志,根據自己的經驗、知識、性格與利益對外界事物作出判斷,而不是根據他人、社會、傳統(tǒng)和習俗作出判斷。社會上總有一部分人活得自由個性,他們特立獨行、不怕孤立、敢說老實話、敢向社會大多數的專制權威挑戰(zhàn),他們比其他人更不能適應社會準備下的模子。自由個性之人是理想主義者,是孩子也是老者,是推動社會不斷完善的先驅力量,這樣的力量要影響他人,必得將思想觀點形成輿論,要形成輿論就得有發(fā)言權。但是社會暴虐的目的就是要摧折人的個性以維護自己的統(tǒng)治,其首先禁絕的即言論自由。《禮記》中說“情欲信,詞欲巧”,便是要提醒人們說話時態(tài)度要堅定,但是說話的`方式則要非?蜌、非常婉轉,自由個性之人當這樣才能讓當權者聽得進去。
穆勒在《論自由》一書中說,言論自由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時,又認為我們認為“真理”的,我們認為“是”的,我們認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樣的。正因為人類不是“不可能錯誤的”,因此需要容忍異己才能實現(xiàn)自由。比如,岳飛抗金之時自然認為自己是正義的,然而對于金人而言岳飛是滅國者是自己的敵人,金人認為自己才是正義的。那么,到底誰才是對的、是正義的?我們無從判斷。社會中也常常有人認為自己的正確的,因此帶著“正義的火氣”殘酷地摧毀了另一個可能是正確的思想或事物,這樣也摧毀了別人的自由。
《論自由》讀書筆記 9
該書是由英國作家彌爾頓與1644年所寫,當時英國升職歐洲都處于高壓政治下,言論自由顯得彌足珍貴。彌爾頓是一位詩人,熱情洋溢,關心政治,而他所發(fā)表的著名政論便是《論出版自由》一書。
此書從遙遠先哲時代,來論述人的出版自由是與生俱來的能力。他列舉了雅典法官所禁的瀆神和無神論文字以及中傷的文字。其中西塞羅雖然反對伊壁修魯的看法,卻沒有任何命令禁止他們。之后也舉了屋大維和提圖斯的例子,充分列舉了古代先哲的示范,同時折射出當時教皇和國會對思想的禁錮。
里面最讓人印象深刻的'是關于真理與繆誤的解讀。他說唯有保持言論自由,才能讓真理戰(zhàn)勝繆誤。閱讀好書與壞書怎么處理,彌爾頓巧妙地借用上帝之口來說“你不論拿到什么書都可以念,因為你有充分的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和探討每一件事!币粋人的判斷力怎么來,那是通過閱讀大量書籍,積累大量經驗形成的一種理性且正確的判斷與認知。那么如果人類根本沒有接觸到餓,我們又有什么智慧可做選擇呢?就像亞當嘗的那個蘋果的皮上,善惡是連在一起的,強行分開本來就有違約自然。
書上也列出了一些限制出版自由的客觀弊端。首先每個人的審美不一樣,認知也不同。但是一本書確實要很多個通行證才能出版,這不僅會使好書的出版率大大下降,也會形成單一的書籍知識。試想千篇一律的書本,還有什么思維的碰撞呢。且復雜的審查制度,也會消磨作者寫書的動力,就會停止思考,一個停止思考的社會該是多么的墮落,前途該是多么的灰暗呀。
當然,審查書籍也必須要有審查人。作為掌握知識發(fā)行的人,他必須具備淵博的知識,準確的判斷力及長遠的目光。且不說這樣的人是否容易找到,在日復一日的審核中,是否浪費他們的時間,后逐漸機械化隨意化我們可以想象。若是找了些能力不夠審美能力低的人員,那豈不是一場災難?
彌爾頓書上說,書籍想一個寶瓶,把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純凈的精華保存起來。但誤殺好人和誤禁好書一樣容易。殺人只是殺死了一個理性動物,破壞了上帝的圣象,而禁止好書則是誤殺了理性本身,破壞了瞳仁中的上帝圣象。我想,出版自由權力不該被禁錮,我們應該活在自由又充滿挑戰(zhàn)的大海里,而不是一覽無余的池塘中。
《論自由》讀書筆記 10
在現(xiàn)今這個“自由”泛濫的時期,自由已經被高度的抽象化,然而自由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從古至今,對它的爭論沒有定論,而且還會無休止的進行下去。關于這個話題,19世紀英國思想家約翰·密爾也表達了他的獨特的觀點。在此書里,密爾探討了自由的涵義、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個性自由、社會權威的限度以及個人自由不受政府干涉等問題。雖然時過境遷,但是仍有絕大部分的內容至今仍會對我們產生啟迪。
說到自由,讓人不禁會想到這個問題:自由到底是什么?自由是什么?自由有很多種涵義,但密爾關注的是公民在國家中和個人在社會中的自由,即所謂的“公民自由或稱社會自由,也就是要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在引論中,密爾有一個生動的比方:“在一個群體當中,為著保障較弱成員免遭無數鷙鷹的戕賊,就需要一個比余員都強的賊禽受任去壓服它們。但這個鷹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亞于那些較次的貪物,于是這個群體又不免經常處于須要防御鷹王爪牙的狀態(tài)。因此,愛國者的目標就在于,對于統(tǒng)治者所施用于群體的權力要劃定一些他所應當受到的限制;而這個限制就是他們所謂自由!蔽艺J為,這就是公民在國家中的自由,即政府統(tǒng)治下人們的政治自由,自由是一個抽象的含義,我們很難用幾句話或者幾個字就把它的全部內涵與外延概括出來,因此只能用一種現(xiàn)象來表述,密爾將自由分成“自然的自由”與“規(guī)則性自由”,所謂“自然的自由”或者也可以稱為“最原始的自由”,這種自由i普遍存在于原始社會中,以強力為后盾,充滿血腥與殘暴的自由。
這種自由在整個社會中不是平等的享有的,由強力的大小決定,只要你擁有絕對的強力,凌駕于其它強力之上,你將擁有絕對的自由。而所謂的“規(guī)則性自由”也可以稱為“制度下的自由”這里的“規(guī)則”包括了“法律、道德”等等,人們的自由首先就是必須符合規(guī)則,是一種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思想,同時這種自由在整個社會中應該是平等享有的,并且相互不能侵犯的。有一句名言“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約束,人人都從遵守法律中獲得自由!倍軤査澇傻,正是“規(guī)則性自由”,并堅決反對的是“原始的自由”。
在這里我想討論幾組相互對立的詞組:個人與社會,被統(tǒng)治者與統(tǒng)治者,自由與權威。
相對于社會,個人永遠是個弱者,人們總是通過有限的理性去認識自己和社會,并通過法律使個人在社會中能夠占有一席之地,讓自己的意志得以表達,從而實現(xiàn)人在社會中的最大自由。密爾說:凡主要關涉在個人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個性,凡主要關涉在社會的那部分生活應當屬于社會。每一個人都受到社會的保護,每個人對于社會也就應該有一種報答,那么這種報答要以何種方式?或者還說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到底要遵守何種行為準繩?在密爾看來,首先是彼此互不損害利益,第二是每人都要在為了保衛(wèi)社會或其成員免于遭受損害和妨礙而付出的勞動和犧牲中擔負他自己的一份,這些條件,如果有人力圖規(guī)避不肯做到,那么社會是有理由以一切代價去實行強制的。每個人都是單獨的個體,個人的行為要有一定界限,當一個人都行為有害地影響到他人的利益的時候,社會就對他有了裁判權。
這就讓我想到了人類文明最初的`時期,那時國家被分為兩部分:統(tǒng)治者與被統(tǒng)治者,統(tǒng)治者掌握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用這些權利對于被統(tǒng)治者施以壓迫,剝奪他們的自由,當然人類的歷史就是一個爭取自由的過程,因此到了資本主義社會,統(tǒng)治者的權威被建立在選舉、授權的基礎上,他們不敢隨意施設自己的淫威,被統(tǒng)治者就以為統(tǒng)治者是在按照自己的意愿辦事,認為個人自由和國家權威是統(tǒng)一的,但事實上,這是永遠不可能達成的理想狀態(tài),密爾認為,這種情形會產生侵害自由的新情形,即多數的暴虐,多數人的意志決定一切不屬于多數人的少數人的自由和權利被忽視;所謂的大家共同的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躍的那部分人的意志,而其余的一直必定被忽視或受到壓迫。
在《論美國的民主》中,托克維爾對美國社會財政生活中已經顯露出苗頭的“多數的暴虐”憂心忡忡::“普選制度事實上使窮人管理社會!薄爸贫ǚ傻娜舜蟛糠譀]有應當課稅的財產,國家的公共開支似乎只能使他們受益,而決不會使他們受害;其次,稍微有錢的人不難找到辦法,把賦稅的負擔轉嫁給富人,而只對窮人有利。這是富人當政時不可能出現(xiàn)的事情。因此,在窮人獨攬立法大權的國家,不能指望公共開支會有顯著節(jié)省。這項開支經常是很大的,這是因為立法抽稅的人可能不納稅,或者因為他們不讓賦稅的負擔落到自己身上。換句話說,民主政府是唯一能使立法抽稅的人逃避納稅義務的政府!(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上),董果良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238—239頁。)這就表現(xiàn)出,民主做真正表達出的只不過是大部分人,或者說是在社會的教育力量之下,使一些不愿意自己做出判斷的人們形成的一種普遍觀點,而這種觀點,終究不能表達所有人的意志。
前文提到,社會總是在某種限度上干預到個人的生活,那么正確處理社會權威和個人自由之間的限度就顯得至關重要,找出一個在實際中可操作的能被大家所接受的限度也正是密爾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密爾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研究該問題,正如他自己所言:凡是可以從抽象權利的概念(作為脫離功利而獨立的一個東西)引申出來而有利于我論據的各點,我都一概棄置未用。的確,在一切道德問題上,我最后總是訴諸功利的;但是這里所謂的功利必須是最廣義的,必須是把人當作前進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為根據的。密爾把個人放在第一位,重視個人的自由與社會權威對自由最小的干預,社會對個人施以權威的方式主要有二,法律與社會輿論,密爾就是要找到一條準則,不論所用方式是法律懲罰下的物質力量還是社會輿論下的道德壓力,都要絕對以它為準繩。在經過正確分析和功利平衡后,密爾找到了這條原則。
即:第一,個人的行動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個人就不必向社會負責交代。他人為自己的好處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他忠告、指教、勸說以至避而遠之,這些就是社會對他行為表示不滿所能采取的正當步驟;第二,關于對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動,個人應當負責交代,并且還應當承受社會的或法律的懲罰,如果社會的意見認為需要用它們來保護自己的話。密爾極力主張個人對社會的獨立性并對社會的積極作用持謹慎態(tài)度,這與密爾所處的時期有著一定的關系,由于當時的資本主義已發(fā)展到壟斷階段,個人的作用比起社會整體的作用已越發(fā)不明顯,使得該學說具有廣闊的群眾基礎。因此密爾提醒人們不要失去自己,因為“對于本人自己,對于他自己的身和心,個人乃是最高主權者!
對于一個人的自己的利益(這里所指的是合法的利益),本人是關切最深的,社會對于個人所懷有的關切只是部分的,并且是間接地,因此社會權威無論以何種方式以對社會成員施以所謂的“保護”為理由,如果不被當事人允許或認同,那么對于社會成員的自由都是一種壓迫與威脅,需要加以阻止,以社會成員特有的方式,那就是意見自由,無論社會發(fā)展到何種地步,我們一定要爭取到的是,完完全全的思想自由,討論自由與個性自由,這樣才會明清真理,糾正謬誤,因為唯一實稱其名的自由乃是按照我們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們自己的好處的自由。
《論自由》讀書筆記 11
約翰·密爾的《論自由》探討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稱社會自由。也就是“探討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性質和限度”。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幾乎從最遠的年代以來就在劃分著人類。我們可以這么理解,人類社會“階級”的出現(xiàn),正式公民自由與社會自由出現(xiàn)區(qū)分與差別的表現(xiàn)。而隨著階級劃分的越來越細,越來越完善,到國家的出現(xiàn),以及后來所發(fā)展的集權、專政與所謂的民主社會,都是公民自由或社會自由的變化而引起的。或者說是,都是由:“社會所能合法施用于個人的權力”的不同與變化所形成的產物。
自由與權威之間的斗爭,似乎從有了人類文明起就已經存在了,特別是在國家出現(xiàn)之后,更加明顯。而且,自由與權威之間的斗爭也給古往今來眾多的文人們提供了一個永恒的、永遠都不過時的話題。追尋自由,成了各個時代文人們都競相追尋的“時髦”。
在統(tǒng)治者與臣民之間的的相處中,人們所認為的“統(tǒng)治”與“被統(tǒng)治”,對于自由的限制與約束,以致于發(fā)展后期所必然出現(xiàn)的人們揭竿而起,推翻專政、暴政所得來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謂的自由”!墩撟杂伞分羞@樣說的“統(tǒng)治者會試圖用以對付其臣民,正不亞于用以對付其外來的敵人”。他們將權力看作是一種武器。
為什么人們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換言之,正如人類所常說的那樣“自由是相對的”、“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為什么呢?
關于這一點,在約翰·密爾的《論自由》中,作者有這樣一段比喻“在一個群體當中,為著保障較弱成員免遭無數鷙鷹的戕賊,就需要一個比余員都強的賊禽受任去壓服它們。但這個鷹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亞于那些較次的貪物,于是這個群體又不免經常處于須要防御鷹王爪牙的狀態(tài)。因此,愛國者的目標就在于,對于統(tǒng)治者所施用于群體的權力要劃定一些他所應當受到的限制。而這個限制就是他們所謂自由!
我們是否可以這樣理解:因為他們少數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們需要限制我們的自由,給人們相對的自由以維護統(tǒng)治。這就又涉及另一個根源性的問題了,即“我們有絕對的自由嗎?”、“我們的.自由是別人給予的還是我們自己創(chuàng)造的?”這兩個問題,人們到今天一直還在爭論!皬臍v史上看,只要人類一天還滿足于以另一個敵人去攻斗一個敵人,還滿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證足以對付主人的暴虐的條件之下便由一個主人來統(tǒng)治自己,他們就還沒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這點之外!
作者約翰·密爾認為,在統(tǒng)治者與公民自由的博弈中,美國的“憲政”是一個特殊的存在。它的出現(xiàn)標志著一個新的時代的到來,即“自由黨派競爭的時代”。
“在政治理論和哲學理論當中,正和在人當中一樣,成功倒會把失敗所會掩住的錯誤和弱點暴露出來。”而在作者看來,這種“自由黨派競爭”的情況,當它還只是一種在書籍中才可見的、“聽起來頗成一條自明的公理”之時,這時人們就覺察出來,原來所謂“自治政府”和所謂“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權力”等類詞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實狀況。運用權力的“人民”與權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钡髡哌是發(fā)現(xiàn),這種民主共和制是“人民會要壓迫其自己數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種妄用權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亞于任何他種”。換言之,在本質上還是沒有解決。變成了作者所說的“多數的暴虐”。
約翰·密爾的《論自由》中有一個很出名的觀點,就是“多數的暴虐”的觀點。他對于當今的國際政治來說有相當大的前瞻性。
書中這樣說:“當社會本身是暴君時,就是說,當社會作為集體而凌駕于構成它的各別個人時,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過其政治機構而做出的措施。社會能夠并且確在執(zhí)行它自己的詔令。而假如它所頒的詔令是錯的而不是對的,或者其內容是它所不應干預的事,那么它就是實行一種社會暴虐;而這種社會暴虐比許多種類的政治壓迫還可怕,因為它雖不常以極端性的刑罰為后盾,卻使人們有更少的逃避辦法,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細節(jié)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靈魂本身!边@種情況比以往有過之而無不及,更可怕!
社會是這樣認為,即使它錯了也沒人發(fā)現(xiàn),在一個國家,人人都同一種顏色,同一個思想,同一種文化,仔細想想這是一件相當恐怖的事。當一個社會都是一個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種畸形,與人類的自己發(fā)展是相違背的。古人講“兼容并包”、“海納百川”,是注重各個不同的文化都發(fā)展,并且各自繁榮,這樣這個世界才會更加繁榮、精彩,才會不讓一些稀有的、獨特的文明的足跡被淹沒。
《論自由》讀書筆記 12
人類一見事物不復有疑就放棄思考,這個致命的傾向是他們所犯錯誤半數的原因。
一個專從教師或書本引得一切教訓的人,縱使逃開了包圍上來要使自己滿足于生硬填塞的引誘,也總不會被迫去兼聽雙方,因而(甚至在思想家當中),也就遠遠不會常在兼知雙方方面有所成就。
只要反對者在這題目上表現(xiàn)了任何強烈情感,把對方逼得很緊,使對方感到難于作答,那么,他在對方看來就是一個無節(jié)制的反對者。
其中最嚴重的一些是:似是而非地進行論證、對事實或論據予以壓制、把案情的各項因素舉陳錯誤、或者把反對方面的意見表述錯誤。
總之,對于每一個人,不論他自居于辯論的哪一個方面,只要在其聲辯方式中或是缺乏公正或是表現(xiàn)出情緒上的惡意,執(zhí)迷和不寬容,那就要予以譴責,但是卻不可由其在問題上所選定的方面,縱使是與我們自己相反的方面,來推斷出那些敗德個人的自由必須約制在這樣一個界限上,就是必須不使自己成為他人的妨礙。
人類的官能如覺知力、判斷力、辨別感、智力活動、甚至道德取舍等等,只有在進行選擇中才會得到運用。而凡因系習俗就照著辦事的人則不作任何選擇。
他所要求的.一切只是指出道路的自由。至于強迫他人走上那條道路的權力,那不僅與一切他人的自由和發(fā)展相矛盾,而且對這個強者自己說來也足以使他腐化。
人類中的一般中材不僅在智力上是平庸的,就是在意向方面也很平庸:他們沒有足夠強烈的嗜好或愿望能使他們向往于做些什么不平常的事,因為他們也不能理解有那種嗜好或愿望的人,徑把那種人劃歸野性難馴和不知節(jié)制的一類,而那又是他們素所鄙視的。(比如我的室友們似乎就不太能理解為什么我這么認真學習。我覺得她們學習態(tài)度很不端正誒。)
進步精神并不總是等于自由精神,因為進步精神會企圖以進步之事強加于并不情愿的人民。
對于一個人的福祉,本人是關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聯(lián)系很強的事情上外,任何他人對于他的福祉所懷有的關切,和他自己所懷有的關切比較起來,都是微薄而膚淺的。
有很多人把他們所厭惡的任何行為看作對自己的一種傷害,憤恨它好像它對于他們的情感是一種暴行。
并且不論這事實看來怎樣可怪,它到底在世人的普通觀念和習俗中有其解釋,那就是說,世人既教導女人把結婚看作一件必要的事,那便不難理解許多女人就會寧愿為諸妻之一,聊勝于不得為妻。
自由原則不能要求一個人有不要自由的自由。一個人被允許割讓他的自由,這不叫自由。
《論自由》讀書筆記 13
自由,感性來講,即簡簡單單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閱讀《論自由》前,我似乎從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義,只是在高中課程的學習中見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階級人民追求自由的運動與觀點——孔子、孟子、伏爾泰、華盛頓、甘地、嚴復等,他們的事跡及觀點都曾爛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類一個永恒的主題,從古到今,無數的人們追求它,無數的思想家關注它,并試圖為它找到理論支撐的基礎。
在閱讀《論自由》過程中,我不得我承認以我尚淺的經歷與學識實在無法逐字逐句地領會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內涵。作為一名當代大學生,我在書中最感興趣且觸發(fā)感受的是書中所言第二部分——關于論思想自由和討論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爾具體講述了人們對于意見的分歧,密爾認為不能強迫異議的人沉默。他在書中提到,“人類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權力的話)要使人類沉默較可算為正當。”我曾在高中政治課的哲學課堂上遇見這句話,印象頗深,時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爾先生的《論自由》。當對于自己思想或意見與他人的意見沖突時,密爾認為“對不同意于那個意見的人比對抱持那個意見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見是對的,那么他們是被剝奪了以錯誤換真理的機會;假如那意見是錯的,那么他們是失掉了一個差不多同樣大的`利益”。這幾句話令我深省,因為在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難免會和他人發(fā)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寬容的心,我們應承認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錯誤的,可是很少有人想著有必要對自己的可能錯誤性采取什么預防辦法,所以我們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應該多多聽他人意見并尊重他人,要寬容地給予人們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國的古話來說便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謙遜地做到這一點,這不失為一個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討論自由方面,密爾認為真理只能來源于討論,來源于不同意見的爭辯。他指出我們之所以能夠認定某些意見為正確,“正是以有反對它和批駁它的完全自由為條件;而且也別無其他條件能使一個象具有人類精神能力的東西享有令他成為正確的理性保證!比祟愔阅軌虻玫秸_觀念,根源在于人的錯誤認識不斷被改正。而改正錯誤,憑借的正是經驗和討論。并且密爾認為允許討論的主題是不應當受到限制的,不應存在某些不許討論的禁區(qū),不能說某些信條對于社會福祉是這樣有用,以至于禁止討論。這使我設身處地想到了我們當今所處的網絡環(huán)境,近年來,隨著中國互聯(lián)網的爆炸式發(fā)展以及全球網絡的開放性,我們除了看到互聯(lián)網平臺成為中國民眾表達意見、參與決策、監(jiān)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時也難免產生激進言論、煽動言論、反動言論等弊端。然而依據密爾先生在《論自由》一書中所言,我們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聯(lián)網中的討論自由,剝奪中國網民瀏覽部分網站的權利,這不僅限制了我們的娛樂活動,也阻擋了我們聽見來自世界范圍內討論意見的聲音。
《論自由》一書寫于十九世紀的英國,當時正是資本主義蓬勃發(fā)展時期,我們知道在此時期人們對于自由的渴望一觸即發(fā),社會民眾也亟需關于自由的討論。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會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們的價值觀也不盡相同,我相信《論自由》中的理論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強的現(xiàn)實意義,仍對于人們自對由的理解有著極強的啟迪作用。因為自由并不會因為時代、社會的進步而淘汰,自由是我們永遠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論自由》讀書筆記 14
我推薦的很多本書中,都有著一種對理想世界的追求和對現(xiàn)實生活的反抗與厭惡。而作為我自己呢,我又是一個怎樣的人,又對這世界抱著怎樣的態(tài)度。
我記得《活著》里的福貴,那樣的艱難的,卻還是想活著。我是怎樣呢,卻也還是想活著。
《論自由》一書中談到“基督教道德”——它本質上是一種倡導消極服從的教義;它教人服從一切已經確立起來的權威當局。
我曾經想成為一個反抗規(guī)則的人,想活的帥氣又瀟灑,后來我發(fā)現(xiàn),真的很累,甚至會在不斷得反抗中,忘記自己所追求的。后來,我想成為一個活給自己的人,開開心心,做最少的消耗,追求心靈的平靜。
有極致簡單的生活,做當下最想做的事。
18歲之前,為了別人活著;18歲以后,想為了自己活著?墒,人總是自以為是自由的,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正如《論自由》中所言“如果僅僅只是循規(guī)蹈矩,那他就沒有做出任何選擇”。因為想要的東西太多,所以,我總是努力變得優(yōu)秀,而為了變得優(yōu)秀,我好像又在循規(guī)蹈矩。“開始只是擱置自己的本性而不用,最終至于根本沒有了可以遵循的本性”,我給自己限制了太多,以為循規(guī)蹈矩得變優(yōu)秀就可以找到自己,可是,真的是這樣么?
很多事情看的`比原來通透,也比原來更無奈了。我生如螻蟻,卻妄圖去改變的無力感。而這種無力感的來源,更像是《論自由》中的,多數人暴行!叭嗣竦囊庵緦嶋H上只是大多數人的意志,或者是人民中最活躍的一部分人的意志;而所謂大多數人又或者只是使他們自己成功的被接受為大多數人的那些人而已;結果就是,人們也會要求壓迫總體中的一部分人。”
我從前想成為少數派,那是年少時自以為是的中二夢,而我現(xiàn)在只想成為我自己。
約翰-穆勒,《論自由》,可是,什么才是自由呢?
或許你會在書中,找到自己的答案吧。
《論自由》讀書筆記 15
目前,物質生活的改善成為絕大多數中國人的既成事實,然而,言論自由和行動自由的尺度盡管不斷增加,很多人卻變得茫然無措。某些空想社會發(fā)展觀的幻滅,使人們普遍感到了信仰的空虛和行動的迷茫。重塑新的價值觀念成為當下一個必須的行動。
自由的觀念就是其中之一。就當下來說,自由仍是我們現(xiàn)代中國人所要努力追求和實現(xiàn)的一個目標。
為什么要自由?這是人本身的需求所決定的。人既有遵守規(guī)律、法律、紀律的需求,也有隨自己意志活動的需求。二者理想平衡的結果,就是在遵守規(guī)律、法律、紀律的'前提下,人有隨自己意志活動的權利。
人的自由分為行動的自由與思想的自由。行動的自由受到人的活動能力的限制,思想的自由受到人的認識能力的限制。概括起來,人的自由是有限的。
通常認為,意志是人自覺地確定目的,并支配行動,克服困難,實現(xiàn)目的的心理過程。即人的思維過程見之于行動的心理過程。自由意志,是自發(fā)的、自動的,但并不全是沒有理由沒有根據的,也就是說,自由意志有兩部分現(xiàn)象,一部分是有理由的,按照邏輯去思維、或者按照規(guī)律去行動的;一部分是無理由的,來自于偶然的聯(lián)想與隨心所欲的行動。但是,二者都是有根據的,有限的。自由意志的限制,來自于人的認識范疇和思維行動的局限性。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裴多菲的這首詩強調的自由的價值重要性。從實踐層面來說,我們的經濟在最近三十年獲得了高速的發(fā)展,就是因為擺脫了計劃經濟對生產力的束縛,人們有了發(fā)展經濟的自由權,人的力量一旦解放出來,我們就會看到,它的威力是多么的巨大。在思想層面,盡管仍存在著媒體獨家控制等禁錮思想的行為,但互聯(lián)網技術的發(fā)展使人們可以更方便的發(fā)表言論和觀點,互聯(lián)網已經越來越有取代傳統(tǒng)渠道成為主流媒體的可能。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時代盡管未到,但前奏曲已經吹響。
不自由,毋寧死!得自由,必創(chuàng)造、必發(fā)展!
讓自由成為我們的基本價值觀!
讓我們舉起雙手,迎接一個自由時代的來臨!
《論自由》讀書筆記 16
人類最為豐富的多樣性發(fā)展,有著絕對而根本的重要性。
現(xiàn)在需要的則是要求統(tǒng)治者與人民合為一體,統(tǒng)治者的利益和意志就應該是國民的利益和意志。國民無需防范自身的意志,無需擔心它會向自身施虐。只要能切實讓統(tǒng)治者對民意負責,可據民意及時撤換,國民就可以將能夠自主行使的權力托付給他們。他們的權力即是國民自己的權力,只不過是經過集中并賦予了便于行使的形式罷了。
而且,人民的意志實際上只是大多數人的意志,或者是人民中最活躍的一部分人的意志;而所謂大多數又或者只是使他們自己成功地被接受為大多數的那些人而已;結果就是,人們也會要求壓迫總體中的一部分人。
但是深思之士已經察覺到,當社會本身就是暴君時,即當社會集體地凌駕于組成它的各別個體之上時,保證的實施就并不限于借助政治機構之手而行的各種措施。
社會能夠并且確實在執(zhí)行自己的命令,而如果它執(zhí)行了錯誤而非正確的命令,或者對它根本不應干涉的事務發(fā)號施令,那么它便是實行了一種比其他各種政治壓迫更為可怕的社會保證,因此,僅僅防范各級官府的保證是不夠的,還需防范優(yōu)勢意見和大眾情感的保證。
人們關于人類行為規(guī)范的意見,實際的指導原則乃是每個人心中都有的這樣一種感情,即他和他的同道者希望人們怎么做,人人就該怎么做。
社會的好惡,或社會中強勢群體的好惡,就這樣成為實際決定社會規(guī)則的主要依據;
但是人類在自己真正關切的事情上不能容忍異見實是天性使然。
人們若要干涉群體中任何個體的行動自由,無論干涉出自個人還是出自集體,其唯一正當的'目的乃是保障自己不受傷害。
任何人的行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一部分才必須要對社會負責。在僅僅關涉他自己的那一部分,他的獨立性照理說來就是絕對的。對于他自己,對于其身體和心靈,個人就是最高主權者。
發(fā)表和出版意見的自由可能看起來應歸于不同的原則,因為它屬于個人行為關涉他人的那一部分;但是因為發(fā)表出版與思想本身幾乎同等重要,并且所依據的理由又大都相同,所以實際上是無法將它們分開的。第二,這一原則要求品味和志趣自由:自由地根據自己的特性規(guī)劃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并愿意承受一切可能的后果;只要我們的行為不傷及他人就不受人們干涉,即使在他人看來我們所行是愚蠢的、乖張的或錯誤的。第三,由個人自由可以推出在同樣限制內的個人聯(lián)合的自由:人們可以在不傷害他人的任何目的下自由聯(lián)合,但參加聯(lián)合的人必須是成年人,并且不受強迫和欺騙。
唯一名副其實的自由,是以我們自己的方式追求我們自身之善的自由,只要我們沒有企圖剝奪別人的這種自由,也不去阻止他們追求自由的努力。
人類想把自己的意見和偏好強加給他人作為行為準則的傾向,都受到了人性中所難免的一些最好和最壞情感的有力支持,所以除非力量不夠它幾乎不受任何限制;
以符合公眾意見來使用強迫,跟違反公眾意見來使用它同樣是有害的,甚或是更有害的。
一是我們永遠不能確定我們所竭力要禁絕的意見是錯誤的;二是即便我們可以確定其錯誤,禁絕它仍為過錯。
在如今這個被稱為“缺乏信仰卻又懼怕懷疑”的時代,人們確信某一意見,與其說是根據這一意見本身的正確性,不如說是因為沒有它他們就會無所適從;
至此,我們已經從很清楚的四點根據上認識到,意見自由以及意見表達自由對人類精神幸福(它決定著人類的其他一切幸福)的必要性了;現(xiàn)在我們就來扼要地概括一下。
一、即便某一意見被壓制而至于沉默,但其實我們未必真的不知道,那個意見有可能是正確的。拒絕承認此點就是認定我們自己絕對不會出錯。
二、即使被壓制的意見是錯誤的,它也可能包含并且通常確實包含部分真理;而由于在任何主題上,普遍或通行的意見難得是或從來不曾是全部真理,只有通過與反面意見的碰撞,余下的部分真理才有機會得以補足。
三、縱然公認意見不僅正確而且是全部真理,除非它允許并確實經受了極其有力而又最為認真的挑戰(zhàn),否則大多數接受它的人抱持的僅僅是一項成見,對其所以然的理性根據毫無理解或體認。
四、信條本身的意義也將變得岌岌可危,其可能由隱晦而至于消失,對人的身心言行將不復有積極影響的能力:最終,由于信仰僅僅剩下形式,非但無益于為人增福,而且還因破壞了根基,從而妨礙了任何真實而又誠摯的信念自人類理性或個人體驗中生長出來。
而凡是摧毀人之個性的,卻都可以稱之為保證,無論它以什么名目出現(xiàn),也無論它宣稱執(zhí)行的是上帝的意志還是人民的命令。
如果要等到人類生活幾乎被簡化成一個統(tǒng)一的模式才去反抗,那么一切背離模式的做法都會被視作離經叛道,甚至被視為怪誕荒謬、有違人性。一旦人類日久不見歧異,則很快就會變得連想都想不到還有歧異這回事存在。
人們總是希望擴大所謂道德監(jiān)督的界限,直至它侵犯到最無疑義的個人合法自由為止,乃是根源于人類一種最普遍的道德傾向。
《論自由》讀書筆記 17
“無自由,毋寧死”,這句話對于處于殖民地狀態(tài)的弗吉尼亞州人們具有極大的激勵意義,引導美國人民實現(xiàn)獨立。但是對于處在新時代中國勢力的當下,無自由,毋寧死?不,是萬萬不可取的。
哪怕失去自由,也不能喪失希望,自由與不自由相互制約才是生活的本質。
“人生而自由,又無往不在枷鎖中”,自由本就是生活的墊腳石,多踩高一寸,視野便是大相徑庭;多墊高一尺,責任也就隨之愈加厚重,言行舉止就愈加受限,自由也在無形之中付諸流水,消逝不見了。也許生活的枷鎖有時太過沉重,壓彎了原本對未來生活抱有美好幻想的我們,我們由此產生了退卻與恐懼,許許多多的壓力和制約給我們明亮的眼睛上抹上了一層霧霾,這才產生了對絕對自由的絕對崇拜,渴望擁有一個自由自在的身體,透明敞亮的心靈,擺脫猶如“負荊請罪”般的痛苦。
自由聽上去是幸福的,但是往往沒有絕對意義的自由。選擇自己的職業(yè)是自由的,但是一旦開始工作就要受到公司等等來自社會的制約。無拘無束的自由也許會有,古人為了追尋無憂無慮的極樂世界,選擇入山修行,到頭來還是要受到貨幣兌換,一物買一物的規(guī)則制約。如果真的存在絕對的自由,那也必定脫離社會軌跡單獨存在的,是會在時代進步的潮流中敗下陣來,落得個為人笑柄的。不考慮面包和牛奶的自由,只會在耗費自身熱情之后,形銷骨立,周身疲憊,寒氣襲人,在孤零零的'角落落得一聲空切切的悲嘆。
自由與不自由相互制約構成人生。自由引導我們成就人生,獨立的頭腦和靈活的思想給了我們自由創(chuàng)造模擬的機會,但是不管行不行動,規(guī)劃合理與否,我們都要把那段路走下去,并且是孤獨地自己走下去,無論甘心與不甘,痛苦又或是失望,我們總得一邊抱怨哭訴一邊重整行裝繼續(xù)前進,動力與壓力并存,悲觀和熱情共舞,這就是人生,這就是自由給我們最大的驅動力。
“陽光灑肩頭,仿佛自由人”,有桎梏的自由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由。有陽光就有希望,隨著那自由飄向人間的陽光,有自由的靈魂的作伴,走向這不自由的沙漠。
《論自由》讀書筆記 18
一個社會中怪癖性的數量總是和那個社會中所含天賦異稟、精神力量和道德勇氣的數量成正比的。今天敢于怪癖的人如此至少,這正是這個時代主要危險的標志。
中華民族富有才能,在某些方面甚至也富有智慧,由于遇到了難得的幸運,在歲早期就配備了一套特別好的習俗,這是一些人的杰作,在某種程度上,即使是最開明的歐洲人也尊稱這些人為圣人和賢哲。做到這一點的人民無疑已經發(fā)現(xiàn)了人類進步的奧秘,并且已經牢牢地站在世界運動的前列。然而切切相反,他們已經變成靜止不動的了,維持現(xiàn)狀達千年之久,如果說他們還有改進,那必定是外人做的。這就是一個民族人人都雷同,以同樣的格言和規(guī)則來管制他們的思想和行為。而這就是成果。
原來所謂“自治政府”和所謂“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權利”等類詞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實狀況。運用權力的“人民”與權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而所說的“自治政府”亦非每人管理自己的政府,而是每人都被所有其余人管制的政府。至于所謂人民意志,實際上只是最多的或者最活躍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亦即多數或者那些能使自己被承認為多數的意志。于是結果是,人民會壓迫其自己數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種妄用權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亞于任何它種。因此,黨掌權者對于社群,亦即社群中最強大的部分正常負責時,限制政府施加于個人的權利也不失其任何的重要性。在今天的政治思想中,一般還把“多數的暴虐”這一點列入社會所須警防的諸種災禍之內。
社會主流道德:哪里有一個占優(yōu)勢的階級,該國道德相當大的部分就必出自該階級的利益和階級優(yōu)越感!硪环矫,以前居于優(yōu)勢地位的階級如果已經失去優(yōu)勢,或者其優(yōu)勢已不受歡迎,那么,此時主導的道德情感就往往帶有一種厭惡優(yōu)越的意味。
社會能夠并且確在執(zhí)行它自己的詔令。而假如它所頒的詔令是錯的'而不是對的,或者其內容是它所不應干預的事,那么它就是實行一種社會暴虐;而這種暴虐比許多種類的政治壓迫還可怕……它透入生活細節(jié)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靈魂本身……對于得勢輿論和得勢感想的暴虐……以束縛任何與它的方式不相協(xié)調的個性的發(fā)展……關于集體意見對個人獨立的合法干涉,是有一個限度的;要找出這個限度并維持它不遭侵蝕,這對于獲致人類事務的良好情況,正同防御政治專制一樣,是必不可少的。
《論自由》讀書筆記 19
人的一切愿望,人性的解放也好。欲望的滿足也罷。無非是希望為所欲為,心想事成。凡次種種,可以用兩個字來概括,這就是——自由,人的困惑與痛苦來自自由與現(xiàn)實的反差。這一點,如果我們有了一些人升閱歷并愿意靜下來想一想應該就不會有異議的。
理想與現(xiàn)實的差距決定了人生的自由度到底有多大?在理論上當然也只能在理論上。我們往往愿意心平氣和地承認,生活不是完美無缺的。人生的自由度是有限的。可是,一旦扎進生活的海洋就會不知不覺地、毫無節(jié)制地膨脹。我們的這種理性認識也就不難發(fā)現(xiàn)。生活中,我們感到缺少的東西實在太多,缺少時間。缺少金錢。缺少智慧。缺少快樂。
——惟獨不缺少煩惱、生氣和痛苦的機會。如愿以償時歡呼雀躍。事與愿違時又垂頭喪氣。欲壑難填。
由此看來,對自由度的幻想是思想上的一個誤差。也是人生的一個死結。這個結解不開。人生的痛便永無休止。解開這個結,我們的心就會變得富谷達、堅強、樂觀而熱情。人生便無戰(zhàn)不勝了。
絕對的自由帶來了絕對理想人生,這不僅僅是老子的舊夢。莊子的追求。更是世世代代人類的理想。只是,事實早已證明,這一條路根本就走不通。于是,老子及時把夢想的追求變?yōu)樯娴霓q證法。莊子則依舊在執(zhí)迷不悟地自得其樂地執(zhí)著精神的逍遙。而他們聰明的后代很快打消了那些不勞而獲的可笑念頭并堅定地用勞動和汗水逐步走向自由的生活目標。
我們現(xiàn)在仍然有兩種人容易在人生中迷失。他們都是對人生的自由度懷有很高期望值的人。其中之一是飄在半空中時;孟胱杂山蹬R的人。之二則四一味地沉漫在生命流年似水的悲嘆中疏忽了“此生”寶貴因而不能積極投身生活。盡情享受“此生”的人。
有缺憾的.人生就像一次艱苦的遠行。但絕不足以使我們厭棄人生。因為在途中我們可以盡情享受沿途的牧歌。江河上的清風、山間的明月。當然還有成功的喜悅和人生的幸福。而且走的越遠,看到的風景就會越好。在遠途中,暫時的落后和領先,都不值得過分在意。因為人生決勝的法寶乃是恒心和毅力。
《論自由》讀書筆記 20
自由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一項內容,自由也是世界各個政治體所共同追從的人類生存理想狀態(tài),那么什么是自由?怎樣才能創(chuàng)造自由的環(huán)境?
有利于自由實現(xiàn)的制度會不斷地被制定出來用以維護自由,在維護自由之前我們必須認識自由,對自由下一個確切的定義。
什么是自由?自由就是沒有壓迫,自由就是生存不被所困,自由就是身心不受外力牽制,自由就是獨立自主,自由就是互不干涉內政,自由就是國家不受域外國家的牽制,自由就是我想做什么事情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去我馬上就可以去做,在我不想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我可以選擇不做,自由是民主的空氣,自由是和平的風向,自由是文明的腳步,自由是全天下人的美夢,自由是意識流的必然流動方向,因為人們都希望自由能夠到來,所以自由局面一定會到來。
自由的到來必須消除把自己的自由建立在別人的不自由之上的心態(tài)。自由的到來必須使全世界社會人口共同聯(lián)合起來,不斷增強聯(lián)合國的力量,消除因為國家的存在而帶來的國際界限,以哲學為根據,以和平為目標,共同制定世界范圍之內的自由秩序,讓不同的國家擁有相同的國際地位,讓各國在國際大環(huán)境下能夠獨立自主,這是國與國之間在國際大環(huán)境下的自由建立。
再把自由向內延伸,我們來考察一個國家內部自由的建立,自由的體現(xiàn)是無阻塞。國家的整體應擺脫市場的壟斷,國家應建立自由的'市場,避免資本壟斷現(xiàn)象的產生從而使全民創(chuàng)業(yè)成為可能,讓人們成功的機會相等。自由意味著平等,同樣可以說不平等就是不自由,那么盡量減少不平等的現(xiàn)象就是創(chuàng)造自由。我國的九年義務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創(chuàng)造自由環(huán)境,其是通過減弱人生而不平等的現(xiàn)象來促使社會相對公平從而創(chuàng)造自由。
我國的共產主義事業(yè)就是要創(chuàng)造自由的社會環(huán)境,使人們擺脫資本的統(tǒng)配,使自己能夠獲取自己的價值,不被剝削,從而獲取自由。
創(chuàng)造自由的社會環(huán)境是國家建設的目標,那么怎樣才能創(chuàng)造自由的環(huán)境?你認為你現(xiàn)在自由嗎?你有沒有被某種力量牽制從而無法獲取自由,那么牽制你的那根線是什么呢?我們會發(fā)現(xiàn)我們在某些時刻必須要做某些事情,如果不那樣做我們將不會擁有好的生活,那么為什么會出現(xiàn)自由的限制與我們擁有美好生活之間的矛盾呢?矛盾的解除是我們獲取自由的良方,比如我們會被五險一金這根線拴在一家公司動彈不得,那么五險一金就成了限制我們自由的那根線,為了獲取養(yǎng)老基金有的人不得不在一家公司工作一輩子,那么養(yǎng)老基金就成了限制一個人自由的無形的線,社會上有許多無形的現(xiàn)在不斷的限制著我們的自由。那么怎樣才能使人們獲取自由呢?國家應該出臺政策來破除限制自由的那根線,比如國家要求把五險一金的投資錢財發(fā)到員工的手中讓員工來自行來進行投保,我們會發(fā)現(xiàn)有很多公司的員工往往是短期的,那么他們的五險一金容易出現(xiàn)報廢的情況,這樣就造成員工沒有得到他們應該得到的社會福利,如果把五險一金分給員工讓他們自行投保,那么我國的人才就不會受到各公司條條框框的約束而不得自由,那么我國的人才就會流動,我國的社會活力就會加大,這樣可以形成一種人們?yōu)榱松娑m度勞動的情況,人們可以把更多的時間用于休閑和娛樂,會有更多的人擁有機會找到工作,公司為了留住員也會下功夫為員工著想,這樣我國的工廠見更加和諧的運作,人們因為不受生活限制而生活的更加美好,人們的生活將擺脫死板,更為自由。自由的創(chuàng)造就是擺脫一切條條框框的規(guī)章制度的約束,讓人們不會因為利益的約束而不得不做事,我想創(chuàng)造自由環(huán)境就是創(chuàng)造共產主義社會所需要的環(huán)境,自由是會被人們不斷認識的深入,然后破除影響自由的環(huán)境,最終使人們獲取自由。
《論自由》讀書筆記 21
自由,如同一站盞明燈,照亮了被束縛之人前行的路;自由,如同廣闊的藍天,帶給鳥兒自由翱翔的空間;自由,也如同毒瘤,侵害人們無知的內心。自由可以是令人向往的,自由可以是值得追求的,然而,自由也可以令人陷入后悔的深淵。
在孤僻的莊園小道上,他奮力地奔走著,黑色的身影在微弱的月光下不斷地前行著,莊園的大門近在咫尺,他心里明白:再加把勁,只要跨過了那陰暗的“牢門”,他便可以離開這”暗黑的地獄”,從而邁向光明的自由之路。然而,幾聲狗叫打斷了他的思考,他一回頭,“惡鷹的手下“便撲倒了他,他掙扎著,想要擺脫犬口,可是他失敗了,惡狗狠狠地壓制了他,莊園的主人趕來,再次將他帶回了那殘酷的地獄,他的自由夢破碎了……。幾年以后,一紙《解放黑奴宣言》;將他從黑暗中救了出來,讓他獲得了自由。
豪華的鳥籠里,它瞇著眼,靜靜看著藍天,看著那些在天空中展翅飛翔的'同類,不禁意之間,內心一酸,淚水涌了出來,“沽、沽、沽……”它哀嚎著,它折騰著,可是沒有人能理解,飼養(yǎng)它的小女孩,以為它餓了,拿來鳥食喂它!芭尽,小女孩打開了籠門,在這一瞬間,它不顧一切,一鼓腦地沖出了鳥籠,頓時,自由讓它重賦生機與活力,它展開翅膀向藍天沖去,“嗚、嗚、嗚……媽媽,鳥兒逃走了,媽媽”。盡管背后的小女孩如此哭訴著,它依舊毅然決然地飛向那遼闊的藍天。
他,靜靜地坐在監(jiān)獄冰冷的座椅上,目光呆滯。他,年紀青青,如今卻淪落到如此不堪,父母給他的自由,父母對他的放縱。讓他違反了法律的約束,過分的自由令他陷入了無底的深淵,回憶起從前的自己,那個深受表揚的好孩子,那個深受尊敬的好孩子,如今已不復存在,現(xiàn)今,在冰涼的牢椅上坐著的是一個滿頭金發(fā)滿臉傷痕的青年男子,十多年里,過分的自由使他走上了惡途,染上了惡習,這一切經過導致了他如今飽嘗的惡果,從前,他過分的自由,如今,他將永遠失去自由……。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匈牙利詩人裴多菲的詩句透徹地表達了人們對自由的向往和追求,的的確確,自由,對我們是珍貴的,但是,過分的自由卻是不必要的,它的危害也許會使我們終悔一生。
《論自由》讀書筆記 22
以前歐洲人說過,自由就是你的拳頭可以亂揮,但必須停止在我的鼻子之前。是的,這就是自由,自由不是為所欲為,因為如果這樣,那世界就是一群野蠻的人在打架。所以自由是有限度的,是有規(guī)則的。
人們在人生每個階段都有著根深蒂固的觀念束縛著。應該怎么學習,怎么生活,怎么為人處世。毫無疑問,一般來說大多數人認同的東西都是對的,但有時候有些東西并不是,尤其是一些有創(chuàng)造性的東西,包括思想,方法。喬布斯說過,如果我們都按照顧客的要求去生產,那世界永遠不會進步,我們要帶著顧客去發(fā)現(xiàn)新的`東西。的確,有高見的人并不多,有時候在某些東西,或者說好的東西,并不是很多人都認為的東西。那些偉人發(fā)現(xiàn)的真理都驗證了這一點。很多人都站一邊并非都是好事,如果他們站在同一只船的一邊的話。
沒有人是不喜歡自由的,但沒有誰做到真正的自由,就像做不到逍遙那樣,有時做不到并不是能力的問題,而是自由就像是一個像理想國一樣的東西,他是可以被闡述得很明確,清晰,但卻難以被實現(xiàn)的。精神境界高如梵高,畢加索,都尚且要先解決溫飽問題,而不能憑借那些精神力量去讓自己自由地翱翔于藝術的國度里。何況一般人呢,就像完美一樣,你可以趨向完美,追求完美,但你永遠達不到完美,自由也是,你要有所顧忌地自由,你可以言論自由,但覆水難收時你要付出代價。你可以為所欲為,但不能觸犯道德和法律,如果非說有真正的自由,那就是這樣的人,它愿意為他的言行負責并毫不后悔,且繼續(xù)為所欲為,甚至可以為了自由,擺脫一切他不喜歡的世俗事物,哪怕付出生命。那么這算是真正自由了吧。但有這樣的人嗎?伯夷叔季也只能說是接近而且。所以蕓蕓眾生也就更別說了。人們也就像在海邊撿貝殼一樣去獲得自由,看誰撿得比較多而已。
雖然自由是不可完全達到的,但追求自由對于一個人要說卻是很重要的,先不論人云亦云的壞處,一個沒有自由的人就是一個沒有思想的人,F(xiàn)實就是一個模型,沒有自由,沒有思想的人就被一個個按照模型生產出來,讓那些傳統(tǒng)的東西束縛著,為了分數,生活,金錢,名譽。使自己疲于奔命,整天憂心忡忡,卻沒有想過是因為大部分人認為需要這些東西,還是自己真的需要這些東西。自由是在一定的規(guī)則下,范圍內追求自己喜歡的東西,而不是追求別人都認為的東西,否則我們永遠不會快樂,幸福,更不會覺得自己的人生有意義,這就是現(xiàn)在為什么現(xiàn)在那么多人不快樂的原因,不是因為他們追求不到什么,而是他們追求了錯的東西,即使得到了,他們也不會快樂,更何況得不到呢。而如果人們在自由的心靈世界里追求喜歡的東西,即使追求不到,過程也是幸福的,而且興趣是最好的老師,追求喜歡的東西也更利于成功得到自己喜歡的東西。所以,追求自由對于人生來說是很重要的。
《論自由》讀書筆記 23
自由是人們世代相傳的一種追求,它像高山之巔的雪蓮一般高潔,使得世人為之傾倒。
在竹林七賢生活的時代,向往自由無疑是過分的奢求,司馬政權的壓制使人們生活都無法自保,又何談追求?然而嵇康卻偏偏追逐著內心那份對自由的渴求,傲然屹立于污濁的世間,以一曲《廣陵散》的盛名暢快淋漓的行走在與君權對抗,與世俗對立的自在灑脫的路上。
自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精神食糧,它在人們出于不順心的處境中激勵著人們向著屬于自己的命運方向前進。當李白‘天子呼來不上船’行于綠水青山之間時,我相信他認識到了這一點,他像個詩壇的俠客,仗劍執(zhí)酒瀟灑的步入江湖,指點風月,揮筆寫就一篇篇動人的詩書,留給人們無法想象也無法體量的墨色海洋,他的自由為萬千華夏兒女打開了心智之門,這自由,追得值得!
自由還是一曲生命的贊歌,自由給予人們的'并非只是簡單的隨心所欲,有時,它更成為偉人解脫的憑借。
當歷史風煙向我迎面涌來,在亂世中我看見了西楚霸王獨身立在烏江畔的決絕。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會想到些什么呢?是那熊熊大火三月不滅的阿旁宮,還是悲憤出走而客死途中的亞父?是那無辜坑殺的20萬秦兵,還是那為他解憂而倒在血泊中的虞姬...最后,他選擇了自刎,這大概也算得上是一種自由吧,與其被迫死在別人賬下,不如揮刀成就自己的輝煌。那一刻,他終得解脫,終得自由,終于不必再顧及那些前世今生的緣債了。以前自由在他眼中應是高不可及的欲念,在他一生戎馬征程中,他能做的只是多殺幾個敵軍而已,當然他也確實做到了,但這自由,離他卻越來越遠了,而如今他倒下了,再也不會被任何事牽絆了。 也許有人會說,以死換得的自由是不是代價大了些,但如若可以獲得自由,死又何妨?
如今生存在這個物欲縱橫的時代中的我們,金錢,權位都可能會絆住我們的雙腳,遮住我們最初純凈的心,對于自由的追求不再表現(xiàn)的那樣的強烈,但,自由仍被很多人“奉若神靈”,虔誠的供奉,他們的心上有一塊凈土是留給純真的。朋友,請共同為自由舉杯吧,未來的漫漫長路,有自由相伴,定能瀟灑走完。 愿,隨著心的軌跡走出屬于自己的山河歲月,為青春作結。
《論自由》讀書筆記 24
《論自由》被密爾認為是其最有生命力的著作,原因在于這本書成為了一種單一真理的教科書,這一真理隨著人類社會的不斷發(fā)展變革而愈加突出:性格的多樣化對人類和社會及其重要,讓人類可以向無數的、乃至相沖突的方向充分發(fā)展。洛克證明了政治自由的合理性,而密爾作為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則把自由從政治領域延伸到了個人領域。
密爾《論自由》的目的在于界定群己權界,提出了關于自由的兩個原則:個人在不傷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國家或社會如果要干預個人行為,唯一的動機是社會保護。在這兩個原則的支配下,任何個人的行為,在不涉及他人的情況下,他成了個人的最高主權者。因此,個人自由成了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邊界:你的自由,我的邊界;我的自由,你的邊界。自由的含義體現(xiàn)為嚴復所歸納的“自為造因,自受報果”。在國家與個人的關系當中,自由的意義則體現(xiàn)為兩個方面:
一方面,個人自由擁有的不被他人干涉的空間,是個人對自己行為的充分自主,對行為結果的自我承擔。在個人自由發(fā)展的環(huán)境中,個人的獨立性不斷培養(yǎng)出來。個人擁有的自由保證了個人不需要對權力的唯唯諾諾,國家對個人空間的不干預,使得國家對個人的思想不能一致化。密爾在《功利主義》中提出,快樂分為高級快樂和低級快樂。高級快樂是精神上的快樂,而低級快樂是物質上的快樂。人們只要經歷了這兩種快樂,就會更加享受精神上的快樂而非僅僅追求物質快樂。因此,自由提供給個人的是精神上的快樂,是個性的自由發(fā)展。如帕斯卡爾所言,人是一支會思想的蘆葦。人區(qū)別于動物正是在于人是會思想的動物,思想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對自由的渴望,是每一個人本能的需求。
自由對個人的充分發(fā)展,更是社會進步的前提,是人類幸福的基礎。功利主義認為,幸福是人們追求的唯一目的,而幸福也是多元的,自由、正義、美德、誠信等等都是實現(xiàn)幸福的手段。自由所實現(xiàn)的當然是“最大多少人的最大幸!薄C軤枌懙,“一國當中,人們性格的多樣化,然后國家才有具有活力!眰人自由培養(yǎng)的獨立性的個人,是社會進步、國家強大的重要基礎。自由社會帶來的是自由的、異質化的個人,異質化的個人帶來的是思想的創(chuàng)新,人們智力水平的提高。因為在專制社會中,個人根本無自由可言,權力對思想壓制有本能的愛好,這種壓制帶來的是眾多同質的愚民。愚民是專制者鞏固權力的手段。因此,人民越是獨立,國家越是強大。迪爾克姆認為,分工越細,個性越鮮明,每個人對社會和其他人的依賴性越深,因而社會整體的統(tǒng)一性也就越大!昂蛯嵣,同則不繼!眰人自由是異質化個人的.保證,異質化個人是形成一個有機社會的條件。霍布豪斯認為,自由主義的核心是懂得進步不是一個機械裝置的問題,而是解放活的精神力量問題。好的機制必須能夠提供渠道,讓這種力量通行無阻,使社會結構生氣勃勃。
另一方面,個人自由的確立,是對國家的一種約束。密爾看到了民主政治中,少數服從多數所產生的“多數人暴政”。專制的武斷是可以看得見,但多數人暴政帶來的后果卻總是在無形當中,其影響是所有人都難以逃避的?梢哉f,多數人的暴政產生的惡絲毫不亞于專制產生的惡。多數人暴政在托克維爾《論美國民主》中得到了充分的論述,作為同時代的思想家,密爾在《自傳》中坦言,對多數人暴政的論述受到了托克維爾思想的影響,他們都意識到了民主政治中多數人利用民主的工具對少數人自由的壓迫。密爾對個人自由的呼吁,目的在于防止群體對個人的干涉,損害個人的自由!墩撟杂伞诽岢龅膬蓚原則,是對群體和個人權力界限的劃定,更是對個人自由的保護,和對群體權力的約束。個人擁有的對自身行為的自主權,是一種個人權利不得隨意侵犯的權利,要求國家權力作為群體組織對個體權利的尊重。
個人自由對群體的約束,使得國家的職能須重新界定。密爾對實現(xiàn)自由要義的要求是政府“代民之謀不若聽民自謀”。民眾之事,讓政府來做,不如讓民眾自己來做,因為最關乎民眾切身利益的事情,他們知道怎么做最合適。如果民眾所以的事情都需要政府過問,那么政府的權力將會越來越大,這樣勢必對剝奪個人的自由。在個人與國家關系上,自由的實現(xiàn)需要個人權利的可捍衛(wèi),國家權力的可控制。霍布豪斯在《自由主義》提出,國家的職責是為正常健康的公民創(chuàng)造自食其力的條件。為確保個人的自由,政府所做的是提供一個個人個性得以自由發(fā)展的社會環(huán)境。因此,密爾認為,國家最重要的天職在于扶植國民,培養(yǎng)他們獨立自治的能力。為促進公民獨立自治的培養(yǎng),國家權力必須下放,賦予地方權力更多的自治性,鼓勵基層民眾自主管理。這也是托克維爾在《論美國民主》中所發(fā)現(xiàn)的:美國民主的要義在于地方自治組織的發(fā)達。
19世紀是自由主義蓬勃發(fā)展的年代,各種自由學說不斷涌現(xiàn)。密爾對自由理論的闡述,之所以在如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影響力,恐怕在于個人自由是每一個人發(fā)展都不能或缺的,這是“對個人自由最動人心弦、最強有力的辯護”。這樣一種渴望沒有地域之分,沒有民族之分,它僅僅是人們內心最本能追求,是對黎明前黑暗的一聲吶喊。自由就像是一束光,對生在光明中的人們如此司空見慣,但對黑暗卻具有強大的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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